私自封閉走廊,違規裝修要不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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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如皋市城管局接到居民舉報,反映如皋市如城街道司馬嘉苑某住戶將進戶門和旁邊外墻砸掉,將進戶門外移至電梯出口至走廊拐角處,占用封閉走廊公共空間,影響周圍采光和通行。
如皋市城管局執法人員前往現場勘察發現,被舉報人周某為該樓層的最東側邊戶,在走廊緊靠電梯出口的位置設置了一道防盜門,不僅遮擋了走廊窗戶,而且占用該樓層消防通道,對同樓層居民的采光和通行均造成了影響。
執法人員當即約談周某,向其宣傳法律法規,告知此類行為的法律后果,同時從民法的角度普及物權、相鄰權的相關知識。根據《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之規定:“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,不得侵占公共空間,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?!敝苣乘阶苑忾]走廊空間是典型的違規裝修行為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:“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、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,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?!敝苣橙霊糸T外的走廊屬于建筑物全體業主共同共有,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共有部分占為己有,周某將部分走廊私占并封堵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,相關權利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。
經過多次上門與周某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并耐心傾聽其訴求,通過耐心細致的解答與溝通,對周某的抵觸情緒慢慢有了緩解,目前已經自行改正,入戶門和走廊均已恢復原狀。
如皋城管在此提醒廣大市民,違規裝修要不得,希望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共同營造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。(呂藝卉 環青青)